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6年5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平谷区政协原主席王春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春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王春辉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Source: 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6/05-20/106248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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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政协原主席王春辉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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