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6年5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通州区委原书记王云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云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被告人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Source: 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6/05-19/10624011.shtml
科技
北京市通州区委原书记王云峰受贿案一审宣判
文章顶部广告位
文章中部广告位
文章底部广告位
原始来源: www.chinanews.com.cn
分享
评论
评论系统当前已关闭。